(一) 筆試級格後參加路試,路試及格分數70分。
(二) 路試當日請勿飲酒,並不得穿著背心、拖鞋,服裝儀容整齊。
(三) 於本班待考區候考等候叫號。
考驗科目 |
備註 |
1.換檔穩定測試 |
在管線中熄火、換檔、離合器、油門等操作不當者,依相關規定扣分。 |
2.倒車入庫 |
壓管線後仍須繼續完成,只扣分1次,不再重複扣分。 |
3.平行路邊停車 |
壓管線後仍須繼續完成,只扣分1次,不再重複扣分。 |
4.曲線進退 |
扣分累計未超過30分者准再考1次,再考仍應由倒車起點開始,熄火得連續扣分。停車扣分以2次為限。 |
5.曲巷調頭 |
1.限大型車及小型職業車適用。2.只扣分1次,不再重複扣分。3.限倒車1次 |
6.鐵路平交道 |
平交道範圍:車頭及車尾在鐵軌枕木範圍內。 |
7.交岔路口 |
綠燈閃光,統一訂定5秒。 |
8.狹橋 |
限大型車適用。 |
9.斑馬線 |
設置行人穿越道及停車再開標誌。 |
10.全程道路行駛 |
1.行駛途中熄火,不含起點及終點熄火。2.未完成考驗或漏考任何1科目,包括術科考驗全部科目依順序考驗,不得倒車補考。 |
11.其他技術項評分 |
同1項目得連續扣分,但其他項目評分總計最高不得超過18分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