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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,建立毒駕預防性駕照管理機制,強化道路安全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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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,建立毒駕預防性駕照管理機制,強化道路安全管理

本次修正重點如下:

一、建立施用毒品者換照觀察制度

經確認施用毒品之汽車駕駛人,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,且完成日起6個月內未再有施用毒品情形,始得換發有效期間3年的短期駕駛執照。

同時建立6年觀察期制度,期間每滿3年須重新換照,以持續確認駕駛資格與安全風險。

二、強化駕駛資格管理

未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者,將不得依規定重新取得或換發駕駛執照。

透過考照、換照及持照階段的管理,避免高風險駕駛人在未完成改善措施前重新進入道路環境。

三、限制毒品相關人員參加駕照考驗

經確認施用毒品者,在未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前,或完成後6個月內再次施用毒品者,不得參加汽車駕駛執照考驗。

藉由提前管理駕駛資格,降低毒品影響下駕駛車輛的可能性。

四、增訂毒駕吊銷駕照後重新考照規範

曾因毒駕遭吊銷駕駛執照者,未來申請重新參加駕照考驗時,須檢附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之證明文件,確保重新取得駕駛資格前已完成必要改善程序。

從處罰走向預防,打造更安全道路環境

交通部指出,毒駕防制需要從「事後處罰」提升至「事前預防」,此次修正將管理範圍延伸至駕照取得、換發及持有階段,建立更完整的毒駕預防性駕照管理制度。

大豐駕訓班長期重視道路安全教育,除了協助學員取得駕照,更希望培養正確駕駛觀念與安全用路習慣。唯有從教育、制度與管理三方面共同努力,才能降低交通事故風險,打造更安全的道路環境。

安全駕駛,從正確觀念開始。
大豐駕訓班陪伴每位學員,快樂出門,平安回家。

資料來源

  1.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-交通部「交通部主動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建立毒駕預防性駕照管理機制守護用路安全」(2026年6月18日)

  2. 行政院公報-交通部公告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」(2026年6月22日)

  3. 交通部新聞稿「交通部推動毒駕嚴懲措施 建立預防性駕照吊扣吊銷機制 強化源頭管理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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