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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燃費正式更名「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」 7月起開徵,名稱改變但收費方式不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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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燃費正式更名「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」 今年7月開徵,名稱改變但收費方式不變

陪伴國人超過一甲子的「汽車燃料使用費(汽燃費)」正式走入歷史。

配合《公路法》修正,交通部自今年起正式將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更名為**「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」**(簡稱「公路養管費」),今年7月起寄發的繳費通知已全面採用新名稱,提醒車主收到通知時不必擔心,這就是過去熟悉的汽燃費。

更名原因:名稱更符合實際用途

交通部表示,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一詞容易讓民眾誤以為是依照燃料使用量所課徵的費用,但實際上,此項費用主要用途為公路的養護、修建及交通安全管理,因此配合法律修正,正式更名為「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」,讓名稱更能反映費用用途與法律定位。

僅改名稱,繳費方式完全不變

交通部強調,本次調整僅為名稱修正,不影響民眾權益,包括:

  • 開徵期間維持不變

  • 繳費方式維持不變

  • 收費標準維持不變

  • 徵收對象維持不變

自用汽、機車仍維持每年7月開徵,車主只要依照收到的通知於期限內完成繳納即可。

電動車仍享免徵優惠

交通部也再次說明,目前電動車仍享有免徵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優惠,相關措施已延長至2030年12月31日,此次名稱變更並不影響現行免徵政策。

留意新版繳費通知 防範詐騙

由於今年首次全面使用新版名稱寄發通知,交通部提醒民眾留意官方通知內容。

監理機關發送的簡訊短碼為111,收到繳費通知時,應確認來源是否為交通部公路局或監理機關,切勿點擊來路不明的簡訊或網址,以免落入詐騙陷阱。

提醒車主按時完成繳納

雖然「汽燃費」正式更名為「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」,但本質仍為車主每年須依法繳納的公路養護規費。收到新版通知時,不必擔心是否為新的收費項目,只要依照通知期限完成繳納即可,以避免因逾期而衍生罰鍰或相關行政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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